我有舖買野癮,老公說我講物付鈔時,最高興。
無錯,我確實喜愛購物,但經過這三年無數次大小遠近搬家後,終於,痛定思痛,停止無謂購物行為和清理積存舊物,娜姐發起約文,買的疑惑,我要響應。
舊物類別一,是書籍。買了回來沒有看的,看了幾頁的,我有很多!
還有很多硬皮裝的書,由於擔心行李過重,帶不了,暫留在香港娘家!
處理方法就是在2008年把它們看完。
其他如衣服鞋襪,手袋化妝品,擺設等,都在無數次搬家時,過期的(如化妝品,舊衣物)丟掉,送人又或讓它們重見天日!
本人最跨張時,擁有幾十雙鞋,衣櫃放不下的衣服和手袋,連紙牌也未剪的衣服,同一款式但不同顏色的衣服和鞋,丟掉兩紙箱的過期化妝品和護膚品。總值十幾萬...
而書,就是我最捨不得丟的...所以要把它們看完!









